四川新闻网--雅安日报讯: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15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将在79个城市启动试点,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胡晓义介绍说,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将把包括儿童在内的2亿多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医疗保障纳入制度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重点用于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城市所有参保居民每人每年财政补助不低于40元。对困难群体中的未成年人,原则上再按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对困难群体中的成年居民,再按每年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目前,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参保人数近1.7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覆盖7亿农民。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有助于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保的目标。
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将能报销规定内约60%医疗费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透露,即将启动试点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争取能够达到制度规定内的医疗费用报销50%以上、60%左右。
“我们希望这样有助于解决群众看病的医疗费用负担问题。”胡晓义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用于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根据有关部门广泛调研和普遍测算,就筹资水平而言,相当于本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或多一点。对困难城镇居民,在普遍给予财政补助基础上再增加补助,并可有定向服务或定向服务标准,来解决他们的医疗费用问题。“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发挥医疗救助制度、慈善系统作用,共同解决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看病难问题。”胡晓义说。
2600多万农民工参加大病医保
胡晓义指出,从去年推进农民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专项行动以来,已有2600多万农民工参加了大病医保,今年计划超过3000万人。目前我国农民工约2亿人,其中1.2亿到1.3亿农民工进入城市,这其中又有6000万到7000万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特别是和用人单位形成比较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仅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安排是不够的,还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综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