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日报讯:
原天全县林产品公司职工王富华
办房产证为啥还要交钱?
1996年,公司分福利房,我交了4600多元后,分到了一套46平方米的住房,并于1997年拿到房产证。然而,2000年,公司以要重新办理房产证为由将房产证收回。2002年,企业开始改制,单位随后解体,公司收回的房产证一直没有退还给我,也没有给我办新的房产证。
县林业局曾经表态,所有善后工作由林业部门负责处理。我们多次找到县林业局,得到的答复是要补交钱。我们以前的所有费用全部交清了,现在凭啥还要交钱?公司里还有一些人家也存在类似情况。
县林业局回复:
记者电话采访了天全县林业局,该局办公室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说,我们多次到国土、房管部门进行协调,但房管部门要求,一次性交清整幢楼房集体的相关费用后才能办理房产证。为此,我们多次到原公司住宿楼调查情况,发现有的住房已经易主,有的人愿意交,有的人不愿交,人心不齐事难办。随后,我们再次到房管部门协调,房管部门坚持原来的要求,称分户办理也不行。虽然面临许多困难,但我们仍在多方努力帮助办理。
说了不白说
“老”垃圾没了
市区上坝路的垃圾库废弃后,底楼垃圾长期无人清理,二楼成了“公共厕所”,导致该路段臭气熏天、老鼠乱窜,市民怨声载道(本报曾作报道)。昨(13)日,记者再次来到上坝路垃圾库,市民王文桂站在自家经营的小饭店门前笑眯眯地和记者打招呼:“那篇报道见报第二天,市环卫部门就来人清理了那些‘老’垃圾,又用砖块将通往二楼的楼梯口封死了。”
记者从大铁门缝隙往里看,里面的垃圾没有了,地上干干净净;垃圾库左右两边楼梯已砌起了两道两米左右高的砖墙。
“问题解决了,但房子空着也是空着,能不能把它改建成公共厕所?”王文桂等市民建议。
昨天的新闻今天说
手机号为139XXXXX694的市民
建议在上坝路修公共厕所
我看到8月8日《雅安日报》第5版关于废弃垃圾库成为“公共厕所”的报道后,认为那里不应该再设垃圾库,影响我们的城市形象,建议在上坝路修建一个公共厕所,方便市民。
一名女性法律工作者
“卤菜”小女孩父母可向
法院申请先期执行
看了昨天《雅安日报》刊登的题为“两岁半女孩烫成‘卤菜’”的报道,我认为,小女孩的父母在急等钱救命的情况下,可以小孩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先期执行,要求赔偿义务人先行支付小女孩的医疗费用,作为应急治疗费。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用。
记者彭加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