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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口之家最多可申购70平方米

http://www.newssc.org 2007-08-09 22:57:00

四川新闻网--雅安日报讯:
  

  今后,买不起商品房住宅的最低收入家庭也能圆自己的住房梦,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了!

  记者7日从市房管局获悉,为切实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立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交易和管理行为,市政府日前出台了《雅安市城镇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雨城区范围内针对最低收入家庭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作出了规定。这是继今年7月9日实施《雅安市城区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后,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难注入的又一“催化剂”。

  申购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据了解,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纳入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并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包括安居房、广厦房、解危解困房和集资合作建房等。

  按照《办法》规定,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雨城区城区(东城、西城、河北、青江街道办事处)范围内两人及两人以上的家庭(家庭人口原则上以正住户口中具有法定赡养、抚养及抚养关系的人数计算),其中一人必须具有三年以上正式户口。两代以上共同居住或同在一处居住的一家人有两本以上户口簿的,合并按一户计算。

  其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雅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再次,无住房(不包括在雅安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已经享受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或住房安置的城镇和农村家庭)或者原有住房人均面积6平方米(含6平方米)以下。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且面积已超过6平方米的;以非市场租金承租公有住房的;将已购政策性住房出售的或在本办法公布后,将超过规定面积控制标准的私有住房出售的,均不能再申购经济适用房。对申请人出具虚假资料,骗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

  “这是办法中的一个亮点。”有关人士表示,“这些规定提高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准入门槛,将那些炒房者挡在门槛外,确保真正的最低收入家庭能够买到经济适用房。”

  申购须经过两次张榜公示

  “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政策优惠性的保障性住房,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必须经过相关机构确认办理购买手续。”

  《办法》要求,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查和公示制度。

  申请人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向区规划和建设局提出申请,如实填写《雅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区规划和建设局在收到申请后,会同区民政局及时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规划和建设局与区民政局共同在申请家庭的居住地和所在社区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规划和建设局与区民政局共同签署审查意见并报市房改办。

  市房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在《雅安日报》上进行再次公示。公示期为15日。对符合购买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改办组织相关部门,在公正机关监督下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先后顺序和购买对象,核发《雅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书》。

  《雅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书》应当载明申请人所购房屋的位置、面积和价格等。

  对于逾期仍未选购经济适用房的问题,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申请人凭《雅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书》,按先后顺序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在公示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中选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过期不选购者按放弃处理。

  三口之家申购限70平方米

  根据《办法》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二人户优惠限购60平方米以下住房;三人户优惠限购70平方米以下住房;四人及四人以上户优惠限购80平方米以下住房。超购的面积,不得享受政策优惠,将按照同一地段的商品房价格购买。

  《办法》同时指出,经济适用住房以居住为目的,不得改作其它用途。

  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定价。由物价部门会同市房地产管理局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销售之前确定销售指导价格,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有关人士指出,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历来是一个人们极为关心,且敏感的话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应包含7项成本因素和3%的利润率。虽然我市经济适用房价格目前尚未公布,但具体的评估和测算工作已经准备充分。《办法》将“不得在审定价格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明确下来,就是要保证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能够真正地由最低收入家庭得到。

  据了解,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10年以后,方可上市出售。出售前需办理土地出让的相关手续,锁定相关信息,按出售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收益,出售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年底开始申购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我市今年面向社会公开发售的1000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目前进展顺利,经济适用房申购工作将在年底开始推行。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雨城区城区每年面向社会公开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不少于1万平方米,并逐年有所增加。各县从明年起,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每年修建一定数量的面向社会公开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记者 彭华

 

来源:

[编辑: 陈浩